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以下是2025年“双12购物津贴”的详细规则和注意事项:


重要事项:

  • 参加了2025年“双12”的商家需默认接受初始满减门槛,不得自行取消。

  • 购物津贴分摊使用金额将根据订单实际金额等比例进行拆分。

  • “双12购物津贴”仅在活动当天有效。


初始满减门槛设置与选择:

  • 商家可以为每项一级类目单独设置初始满减门槛(部分特殊二级类目存在单独设置入口),具体以页面上的信息为准。

  • 满减门槛的选择应遵循天猫制定的不同类目不同使用门槛的原则性要求。


使用规则:

1. 购物津贴有效期间:2025年12月12日 00:00:00 - 23:59:59。

2. 单店铺满减支付:支持单店铺进行满减支付。

3. 跨店铺使用条件:一组满减条件完全相同情况下,可以跨店铺使用“双12购物津贴”。

4. 叠加优惠

- 可与商家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等优惠叠加。

- 与点券、超市卡、超市银泰卡、支付宝红包、现金红包、集分宝、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等叠加使用,但不可与其他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叠加。


注意事项:

  • 优先使用: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使用以上优惠后金额仍满足“双12购物津贴”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

  • 与各种优惠工具不可叠加使用:与任何形态的天猫购物券(包括天猫购物券、天猫购物券-行业券、天猫购物券-合作券、天猫购物券-品牌券)均不可叠加使用。付款时默认优先使用单品级优惠、店铺级优惠、单品优惠券、店铺优惠券,如使用以上优惠后金额仍满足“双12购物津贴”使用条件则可继续叠加使用。

  • 退款规则

- 若订单发生退款且关联订单未付款并关闭,则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若订单是已支付但未确认收货状态的子订单交易关闭时,分摊的购物津贴退回至消费者。除此之外,“双12购物津贴”将不予退回。

  • 关联订单:享受同一满减条件进行可抵扣金额抵减的所有订单,如用户在A、B两个店铺分别购买一个每满300元减30元的活动商品。


使用方法:

  • 消费者使用“双12购物津贴”应在有效期内支付并确认收货。

  • 购物津贴可以用于支付部分或全部订单金额,最终消费金额需要满足“双12购物津贴”的使用条件。